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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庆幸于这个头脑发热的决定。就像后来文下的一个ID叫“路人甲”的读者对我说,“二熊,趁着还年轻,趁着还记得,多写一点吧——你很快就没有力气再想起了,所有的回忆和感受都会随着年纪和阅历被销蚀殆尽。”
赶在不可阻挡的时间和不可避免的成熟之前,我至少抢救下了一点还鲜活的记忆。
那些人、那些事,还有怀揣着那种心情的我自己,都跳跃在这本书里。
其实,这篇小说的缺点很明显。余周周过于传奇的身世经历,遇到了过于美好的林杨,经历了过于小说化的相逢与别离。如果它能够再现实一点的话——开学第一天的林杨不会记得幼儿园遇到的余周周,儿时的奔奔会慢慢消失在余周周的记忆中,不再想起,更不要提重逢了……
然而重新写一遍,我仍然会坚持这些“明知不可能”的桥段。就像余周周自己说的,生活本就不团圆,故事就不要再破碎了。就仿佛是记忆,当时再苦涩,只要这页翻过去,回想起来,总能咂摸出一点点甜味。这是我们的本能,让我们坚信美好多过丑恶,希望多过绝望,所以才有理由大踏步地走下去,一直一直不停留。
小说中编造的成分不少,但是所有故事的编造都是建立在我所熟知的情感经历基础之上。每每写到一个地方,我都要将自己当年相似的经历挖出来,细细回忆,那一刻的我自己,究竟在想什么。
记得当年吃过什么廉价的零食很容易,可是描摹出儿时那种容易满足的小心情很难——尤其是当我们在越来越不满足、越来越挑剔的现在。表面上看我回忆了很多当年的故事,其实,我是在借用这些情景,这些人,来捕捉自己越来越微弱的情感记忆。
当年的我,究竟是在为什么而快乐,为什么而忧伤?
当年的我们,又怎样地对那些现在看来有些可笑的东西而斤斤计较、欢呼雀跃、寝食难安?
我认为,直面这些,远远要比记住当年虾条、话梅的牌子要难得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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